鉴于甲方运营寻念婚恋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,乙方希望入驻平台开展婚恋服务业务,双方本着平等互利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1. 平台:指甲方运营的寻念婚恋平台,包括APP、小程序及相关后台管理系统。
2. 入驻商户:指经甲方审核通过,在平台开展婚恋服务的红娘合伙人。
3. 客户:指通过平台注册、使用婚恋服务的个人用户。
4. 公海客户:指平台统一管理的待分配客户资源池。
5. 私海客户:指经乙方认领并处于保护期内的客户。
6. VIP成交:指乙方成功向客户销售平台VIP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。
1. 乙方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。
2. 乙方须一次性支付年度合作费人民币1988元,作为平台使用、客资分配、系统权限、运营支持的专属费用。
3. 甲方有权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。
4. 乙方入驻后,甲方为其开通平台后台管理权限及APP/小程序管理端。
甲方为乙方提供寻念云平台完整后台、APP/小程序管理端,乙方可线上管理、跟进、维护自有会员。
乙方每日享有10个优质公海客户认领额度,每晚20:00自动刷新,客户资料脱敏合规。
乙方可使用全平台匹配约见客户池,支持红娘间双向约见、分账结算、信息解锁。
甲方提供约见费担保、自动分账、资料水印、24小时失效链接、回流倒计时等系统功能。
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收益分配:
1. 自有客户消费分润:乙方自有客户投放至公海,及通过乙方分享链接下载注册的用户,后续产生的所有线上消费,乙方可享受平台对应提成分润。
2. VIP成交分成:VIP成交按3:7分成(平台30%,乙方70%)。
3. 约见费收益:约见费90%归客资提供方,10%归平台,系统自动结算。
4. 红豆币奖励:认领客户后72小时内打上3个标签,奖励1个红豆币,可用于解锁客资。
1. 平台通过微信支付平台收付通进行资金结算。
2. 乙方须在入驻时绑定有效的微信支付商户号或提供收款账户信息。
3. 系统自动分账,收益实时或按约定周期结算至乙方指定账户。
4.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,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。
5. 平台有权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税费。
乙方每日认领客户后,须在72小时内完成沟通并指导资料完善至100%,逾期自动退回公海,不支持主动退回。
资料完善100%后进入30天保护期,未成交VIP则自动回流公海,不支持主动退回。
乙方对平台认领客户须在72小时内至少沟通3次并规范打标签,间隔≥2小时,禁止恶意刷标签、虚假跟进。
谈单成功后,乙方须按平台标准为会员提供匹配、约见、对接、后期维护等全流程服务。
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,不得泄露客户隐私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。
1. 平台的商标、标识、软件、系统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。
2. 乙方在平台产生的客户数据归甲方所有,乙方享有在合作期内使用该等数据的权利。
3.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将平台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。
1.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客户信息予以保密。
2.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、泄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。
3. 本条款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,保密期限为三年。
1.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2.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或合规要求的,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收益、暂停或终止合作。
3. 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投诉或法律纠纷的,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。
1.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。
2. 协议期满前30日,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。
3.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的,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。
4. 协议终止后,乙方应停止使用平台资源,已产生的收益按约定结算。
1. 本协议的签订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2.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,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3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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